第二辨體。
大乘經皆以實相為正體。
觀經疏云,體是主質。釋論云,除諸法實相,餘皆魔事。大乘經以實相為印,為經正體,妙宗釋曰,諸法當處不生不滅,非有非空,無能無所,離言說相,離名字相,離心緣相,離此等相,名為實相,無相之相也,既稱實相,亦名實體、實力、實座,乃至實本末究竟等,十法既實,既是實生、實佛、實依、實正,一色一香,無非實相,應知實相,全體照明,稱為真心,亦名本覺,覺體遍故,諸法皆實,若指其要,不離現前分別之念,念即本覺,覺即經體,故下文觀心辯體也。又大乘經者,揀小乘經也。
小乘三印,無常、無我之二印,印於生死,寂滅一印,印於涅槃,小乘涅槃生死異,故各印之;大乘生死即涅槃,故只須一實相印也。印者信也,又符印也,所詮符此,大小二乘皆可信也,初標名竟。
統論諸法,皆即實相。法華經云,諸法如是相性等,華嚴云,心、佛、眾生,三無差別等。
今云現前一念者,乃觀心釋,此釋有三意,一者文句云,謂若約佛法釋,則疑太高,若約眾生法釋,又疑太廣,故約現前心法,最為切近。二者,乃正釋,一句萬德洪名,即空、假、中,乃諸佛所證三德祕藏,諸佛心之心要,故後文云,一聲阿彌陀佛,乃本師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也。三者,又利參禪者,易於悟入,諸法本閒,唯心自鬧,心若不鬧,萬法自如,則實相體顯矣。
於中又三,初明性量無相,二明性體圓成,三明性具遍作,此三科唯是一念心性之性字,分體相用也,今初。
吾人現前一念心性,不在內,不在外,不在中間。非過去,非現在,非未來。
現前一念心性者,正指一句佛號之體。無生論云,法界圓融體,作我一念心,故我念佛心,全體即法界也。並及日用浩浩之平常心,即妙宗謂分別之念也,此乃三科之總題目,三科乃別顯三諦也。
心乃不變隨緣之用,喻如水上之波;性是隨緣不變之體,喻如波之溼性也,即下文寂照二義。後文光壽二義,體用不二,故曰恆寂恆照也,不在三處.非三世者,即妙宗謂心法當處不生不滅也,當處即當體也,心法當體不可得,故不在內外中間,喻如全波即溼,溼外覓波不可得,故不在溼外、溼內、溼中間,心法當體不生不滅,故非三世,喻如海上之波,似有過去、未來,全波即水,原無三世可得也,又不在三處,故曰橫遍,原非三世,故能豎窮,豎窮故曰寂,橫遍故曰照,照故曰光,寂故曰壽,古德云,十世古今不離當念無邊剎海,不隔毫端,故曰無量光壽也。
非青黃赤白,長短方圓。非香,非味,非觸,非法。
此即妙宗謂,無能所相也,能即六根,所即六塵,喻如能起即水,所起即波,波水唯一溼性,故非能所也,大佛頂經云,如來藏本妙圓心,非心非空,非地、水、火、風,非六根,非六塵,非六識,非四諦,非十二因緣,非六度,非四德等也。
覓之了不可得,而不可言其無。具造百界千如,而不可言其有。
此即妙宗謂非有無相也,喻如水上之波,非有非無,全波是水故非有,全水成波,故非無也,有無既非,四句俱無,四句無故,百非俱離,故曰清淨實相也。
覓之了不可得,承上文三處、三世,覓之叵得也。
不可言無者,雖然無相,而有體用也。具造百界千如者,具,謂理具,謂一念心中,本具百界千如也,喻如水中具足波浪之理也,造謂事造,謂心性隨緣造出百界千如之事也,喻如水遇風動,而起波浪之事也。百界,謂十法界,各具十法界,則有百界也;千如,謂如是相、如是性、如是體、如是力、如是作、如是因、如是緣、如是果、如是報、如是本末究竟等,百界各具十如是,則有一千如是,復有理具三千,事造三千,同居一念也。
不可言有者,謂百界千法雖別,唯一真如,故無自體可得,喻如波浪雖別,唯一溼性,各無自性可得,故曰不可言有也。
離一切緣慮分別,語言文字相。而緣慮分別,語言文字,非離此別有自性。
此妙宗謂心法當處,離言說相,離名字相,離心緣相也,喻如波水當體,無言說,無名字,無心緣也。
離一切緣慮、分別、語言、文字相者,謂總離上文在內在外在中間等,一切攀緣思慮分別語言文字相也。
緣慮分別語言文字,非離此別有自性者,謂上來一切緣慮分別等,性本自離,非有性而離,本自不可得故,故曰離此無性,若是有性,則又不能離也,喻如水上之波,亦以溼為自性,非離此溼性,別有波性可得也,此是離凡夫遍計性,遍計本虛故。非但離此,亦離二乘偏真,一切緣慮、分別、語言、文字相,亦離菩薩但中,一切緣慮、分別、語言、文字相,以此二種緣慮等,乃界外法執,為聖人遍計。總前凡夫,為五住無明,此五住無明,性本自離,本來不可得,故亦如水上之波,亦以溼為自性,離溼性,別無波性可得也,若是有性,則又不能離,不能離故,眾生不能成佛也,法華經云,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。起信論云,是故諸法,從本已來,性離語言,一切文字,不能顯說,離心攀緣,無有諸相,究竟平等,唯是一心,說名真如,言真如者,此亦無相,但是言一切言說中極,以言遣言而已,此上四段,總以真諦破凡情聖解,以顯性量,下一段,乃結成實相。
要之離一切相,即一切法。離故無相,即故無不相,不得已強名實相。
此乃結成圓中實相也,要之者,以要言也,離一切相,即一切法者,謂上來談無相者,乃約真諦破凡情聖解相,非破壞俗諦一切法也,不壞俗諦,故非偏真,離情解,故非偏俗,非偏,故是圓義。
離故無相,即故無不相者,隨真故無相,非偏無也,隨俗故無不相,非偏有也,不偏二邊,故是中道,既是圓中,亦是圓真,亦是圓俗也。
不得已強名實相者,實相無名,亦無不名,強安名喚作實相也,初明性量無相竟。
言性體者,統攝量具也。
言圓成者,乃顯眾生之本有,諸佛之圓證,圓滿成實之體也。
此中有三段,初總標,二別顯,三總結。
實相之體,非寂非照,而復寂而恒照,照而恒寂。
此總標中道性體,雙遮二邊,雙照二諦也,遮照同時,故曰而復,寂照不二,故曰恆寂恆照也。
寂者,隨緣不變之體,即上文性字,照者,不變隨緣之用,即上文心字。
唯是一心,故曰雙遮,具足體用,故雙照也,故大佛頂經云,如來藏妙明心元,離即離非,是即非即也,此總標,下八句乃別顯,於八句中,前四但論性德,中二句,性修合論,後二句,唯論修德,言性德者,乃通於六即,修德有逆修順修,此唯論順修,逆修攝在性德中,順修有因有果,此唯論果,此經乃佛界為緣起故。
照而寂,強名常寂光土。寂而照,強名清淨法身。
此二句,明眾生現前一念心性,乃如來身土也,常寂光者,本具三德祕藏,常乃法身德,寂乃解脫德,光乃般若德,此諸佛所證理體,故為土,土有不動義,故合照而寂也,此句重寂字,清淨法身者,乃自性清淨法身,身有隨緣義故,合寂而照也,此句重照字。
又照寂強名法身,寂照強名報身。
此二句,明心性又是如來法報二身也。上句指寂字,故合法身,取法身無相義故。下句指照字,故合
報身,取報身有相義故。問:前二句以法身合照字,此二句何以法身故寂?答:法身有隨緣無相二義
,前以身土論,讓土合寂,不變為體故。今以法報論,讓法身合寂,乃報身之體故。此四句,但論性
德。下二句,性修合論。
又性德寂照名法身,修德寂照名報身。
性德者,心性本具之德體也。即指前四句,雖分身土法報,乃理具也,未遇修治之功,未成事用,如
金在礦中,未成受用,故若寂若照,總名法身。
修德者,乃始覺之智,照本覺之理,惑盡智圓,性德全顯,如金出礦,若寂若照,總名報身。下二句,唯論修德也。
又修德照寂名受用身,修德寂照名應化身。
受用身,乃自受用報身,即四智心品,又名法門身。妙宗云,八萬四千陀羅尼為髮,第一義為髻,種智為頭,慈悲為眼,無漏為鼻,四辯為口,四十不共法為齒,二智為手,如來藏為腹,三三昧為腰,定慧為足,唯獨自明了,餘人所不見,故合寂也。應化身,乃他受用身,垂形十界,應化一切,故合
照也。復次,若達前四句,則知眾生皆具如來身土智慧德相。若達次二句,雖有理具,要借修顯,修顯還是性顯。若達後二句,則知修德功不唐捐。又此雖明佛界,九亦同彰。此乃別顯,下乃總結一心也。
寂照不二,身土不二,性修不二,真應不二,無非實相。
上來雖分寂照身土,性修真應,理具事造,同居一念心,故曰不二,此明性體圓成竟。
實相無二,亦無不二。
此承前文無二之理,啟後文無不二之事,謂此心性,非但無有二相,亦無不二之相也。
是故舉體作依作正,作法作報,作自作他。乃至能說所說,能度所度,能信所信,能願所願,能持所持,能生所生,能讚所讚,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也。
言性具者,謂一切諸法皆性所本具。性若不具,事何所造。喻如木中具足諸器,而能遍作諸器,若木中不具,則不能作,木能作諸器,則器器皆木。實相作諸法,則法法皆實相也。故大佛頂經云,如來藏元明心妙,即心即空,即地水火風等也。
是故舉體作依作正者,乃舉性體性量全體而作,非是少分。
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者,謂隨拈一法,乃至一微塵一芥子,一香一華,皆是豎窮橫遍全體所印之靈文,既皆豎窮橫遍,故曰事事無礙。一微既然,則一句洪名即是豎窮橫?全體而作。故後文云,一聲阿彌陀佛,乃本師所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也。既是如來所證,故是大乘經體實相正印也。故起信論云大乘者,謂體相用三大,乃諸佛所乘也。明性具作竟。五重玄義,第二辯體竟。
第三明宗。
天台師有簡宗體一科,今錄之以便學者。
有人言,宗即是體,體即是宗,今所不用,何者。宗既是二,體即不二,體若是二,體即非體。
宗若不二,宗即非宗,喻如梁柱,是屋之綱維,屋空是梁柱所取,不應以梁柱是屋空,屋空是梁柱。宗體若一,其過如是。
宗體異者,則二物孤調,宗非顯體之宗,體非宗家之體,宗非體,則邪倒無印,體非宗,則體狹不周,離法性外,別有諸法,宗體若異,其過如是。
今言不異而異,故有宗,不一而一,故有體也。
今錄此文以顯宗體之義,然而用不用皆可。
於中分三,初統論宗義,二正明經宗,三結歸因果。今初。
宗是修行要徑,會體樞機,而萬行之綱領也。提綱則眾目張,挈領則襟袖至。故體後應須辨宗。
此統論辨宗之意。
宗如門之樞,弩之機。門之開合則由樞,箭之發動由機。故云會實相體之樞機也。
四教皆論要徑、皆論樞機、皆論綱領。綱:喻四教之綱領,喻三忍之衣。
藏教以析空觀為修行要徑,會偏真體之樞機,乃藏教三乘萬行之綱領。若提此綱,則藏教八法眾目皆張;若挈此領,則藏教生法二忍衣襟袖自至。
通教以體空觀為修行要徑,會即真體之樞機,乃通教三乘萬行綱領。若提此綱,則通教八法眾目皆張;若挈此領,則通教生法二忍衣襟袖自至。
別教以次第三觀,會但中實相體,獨菩薩萬行,別教八法次第三忍衣襟袖自至。
圓教以一心三觀,會圓中實相體,唯如來萬行,亦名如來密因,圓教八法、無生法忍為衣。前三是權,後一是實,為實施權。故曰:四教之別,開權顯實,唯有一實。故云會實相體之樞機也。
此經以信願持名為修行之宗要。非信不足啟願,非願不足導行,非持名妙行不足滿所願而證所信。經中先陳依正以生信,次勸發願以導行,次示持名以徑登不退。
文分二段:初則正標三資,缺一不可。經中下,乃取證也。
統論三資,四教皆通。但所信所願所行,則藏教以偏真為信願行。通教以即真為信願行。別教但中為信願行。圓教以圓中為信願行。餘非不信,但不逗其機也。
此經獨以信願持名為宗之因,淨土為宗之果。舉因以攝果,故以信願持名為宗要。餘非不信,但不合時宜,又是豎出,圓教雖橫,但接上根。獨此經合時、合機,又是橫超、又是三根普攝。四教並詮,又是宗要中之宗要也。
信則信自,信他,信因,信果,信事,信理。願則厭離娑婆,欣求極樂。行則執持名號,一心不亂。
信自者,信我現前一念之心,本非肉團,亦非緣影;豎無初後,橫絕邊涯;終日隨緣,終日不變。十方虛空微塵國土,元我一念心中所現物。我雖昏迷倒惑,苟一念回心,決定得生自心本具極樂,更無疑慮。是名信自。
此六信中,有能有所,此信自者,正明一念能信之信心所,故曰信自,乃以心性為自,乃即他之自,即境之心,非緣影之妄想也,下五信,乃所信也,此信心所,亦全法界體,故曰豎窮橫遍。唯識論云,此信心所,自性澄清,性淨為性,以離過絕非,故曰澄清,豎無橫絕,故曰性淨也。
肉團者,腹內肉團心,此乃五臟之心臟,乃四大合成假心,第八識之相分,亦浮塵意根也。
緣影者,緣謂攀緣,指能緣見分,影謂所緣,指相分,八識皆有所緣,此正指第六意識所緣之相分,乃自識相變法塵之影像,故曰緣影。圓覺經云,「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。」,即前文在內在外等。楞嚴七處徵心,盡破此緣影妄想。眾生不達能緣、所緣義故,無始以來,總指所為能,故曰認賊為子,認影迷頭也,大佛頂經云,「阿難言,如來現今徵心所在,而我以心推窮尋逐,即能推者,我將為心,佛言咄,阿難,此非汝心,阿難白佛,此非我心,當名何等,佛告阿難,此是前塵虛妄相想,惑汝真性,由汝無始至於今生,認賊為子,失汝元常,故受輪轉。」當看文句,阿難雖曰「能推」,其實早落「所推」,以是所了知性故,又五塵落謝之影易知,唯靜守空影,最難破析。經云「縱滅見聞覺知,內守幽閒,猶為法塵分別影事,我非敕汝執為非心,但汝於心微細揣摩,若離前塵有分別性,即真汝心。」心性如鏡,能緣見分如鏡光,所緣相分如鏡影,而有像知影易明,無相之影最難曉,如鏡內有像之影易知,有像外還虛空之影,不可不知,此是眾生根本無明,不可草草也。
豎無初後,橫絕邊涯者,豎窮三際,橫遍十方也,法華經云,觀彼久遠,猶若今日,謂過去塵點劫前事,皆在現前一念之中,未來弟子成佛事,亦在現前一念之中,豈非豎窮,又迷人所謂非東非南非西非北方向,元只一念迷情所變,而悟人所謂正東正南正西正北方向,豈非一念悟情所變,可見一念橫遍十方。
終日隨緣,終日不變者,謂終日隨我法二執之緣,起惑、造業、受報,故有二種生死,不被二種生死所變,喻如冰水隨冷暖之緣,而溼性不改,虛空隨明闇之緣,而空性不變也,十方虛空微塵國土。
元我一念心中所現物者,正謂一念迷悟之情,所變東南西北方相,謂迷情現同居,悟情現方便、實報、寂光也,大佛頂經云「空生大覺中,如海一漚發,有漏微塵國,皆依空所生,漚滅空本無,況復諸三有」。又云「十方虛空,生汝心中,猶如片雲點太清裏。」。
昏迷倒惑者,昏謂無明,即我法二執,迷謂真中二迷,倒謂凡聖八倒,惑謂五住地惑,因我執故,迷於真諦,則有凡夫四倒,起見思二惑,因法執故,迷於中諦,則有聖人四倒,起塵沙、無明,由此故有二種生死也。
苟一念回心,決定得生自心本具極樂者,若約四教,觀行回心,難出同居穢土,今念佛回心,則橫超西方淨土,謂若執持名號,至事一心不亂,則一念我執心回,決定得生無我心中,本具方便、同居二種極樂,若至理一心不亂,則一念法執心回,決定得生無法心中,本具寂光、實報二種極樂。
如此判者,於理決定,於是無疑,是曰信自,初信自竟。
信他者,信釋迦如來決無誑語,彌陀世尊決無虛願,六方諸佛廣長舌決無二言。隨順諸佛真實教誨,決志求生,更無疑惑。是名信他。
信因者,深信散亂稱名,猶為成佛種子,況一心不亂,安得不生淨土。是名信因。
信果者,深信淨土,諸善聚會,皆從念佛三昧得生,如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亦如影必隨形,響必應聲,決無虛棄。是名信果。
信事者,深信只今現前一念不可盡故,依心所現十方世界亦不可盡。實有極樂國在十萬億土外,最極清淨莊嚴,不同莊生寓言。是名信事。
現前一念不可盡者,豎窮橫遍故。依心所現十方世界,亦不可盡者,若依一念我執心,則現同居世界。若依善心,則現善世界,謂三善道。若依惡心,則現惡世界,謂三惡道。此總喻迷人所見方相,亦豎窮橫遍,故不可盡也。若依一念法執心,則現方便世界,實報世界。法執有輕重,無明有厚薄,故方便分九人,實報有四十二人,所見不同。此總喻悟人所見方相,亦豎窮橫遍,故不可盡也。若依無執之心,則現寂光世界,亦無豎可窮無橫可遍,是名真豎窮橫遍也。故前文云:豎無初後,橫絕邊涯。喻如非迷非悟人,原無豎橫可辯別也。
實有極樂國,在十萬億土外者,謂上來所說四土,唯依心所現,心實有故,國土亦實有,故極樂實有四土,在十萬億土外也。最極清淨莊嚴者,四土圓融故。
莊生即莊子,姓莊名周。寓言者,即南華經。寓者,寄也、託也,即託彼說此之語。雖有是名,原無其事。如云:有人名混沌生而無七竅,人憐而鑿之,七竅有而混沌死矣。如此,則雖有是名,實無其人。佛說西方極樂世界,的確是有,故不同彼寓言也。信事竟。
信理者,深信十萬億土,實不出我今現前介爾一念心外,以吾現前一念心性實無外故。
此心性無外,亦是境性無外,心境無二性故。介爾者,生無生論云:念佛之心,至微至劣,故稱介爾。以吾下,明不出心外所以也。以此一念雖然微劣,乃法界全體,本自豎窮橫遍,實無有外,故曰不出也。初明心性無外竟。
又深信西方依正主伴,皆吾現前一念心中所現影。全事即理,全妄即真,全修即性,全他即自。我心遍故,佛心亦遍,一切眾生心性亦遍。譬如一室千燈,光光互遍,重重交攝,不相妨礙。是名信理。
文分二段(初正明具四法界,譬如下喻顯事事無礙),正明具四法界者,一念,即理法界。影,即事法界。全事即理等,即理事無礙法界。我心遍故等,乃事事無礙法界也。亦顯心、佛、眾生,三無差別也。
「依」謂依報,即四土莊嚴,「正」乃正報,即四土主伴。「主」即彌陀三身,「伴」乃人民等也。
影者,從喻得名,謂此一念心性,有四分,依正主伴乃相分,如鏡中之影;一念乃見分,如鏡光;心乃自證分,如鏡面,性乃證自證分,如鏡銅。四分唯是一心,故曰全事即理等也。全事即理者,全相分之事,即內三分之理,喻如全鏡影,即鏡銅也。全妄即真者,全見相二分之妄,即內二分之真。見、相二分,乃依他起性,依他如幻故,喻如鏡光、鏡影,即鏡面故。全修即性者,全三分之修德,即證自證分之性德,喻如鏡影、鏡光、鏡面,即鏡銅故,全他即自者,謂非唯我之相分,乃我心現,即佛菩薩等相分,亦我心現,謂共相識現也。共相識者,依報乃共中共,正報乃不共中共,故曰全他即自也。
我心遍故等者,謂我心王、心所,遍四土,佛心王、心所,亦遍四土,一切眾生心王、心所,亦遍四土,此約全境即心,故曰我心遍故等也,若約全心即境,則又曰我境遍故,佛境亦遍,一切眾生境、性亦遍,喻如餓鬼所見之火,即人見之水,亦即天人所見琉璃,故曰事事無礙也。
譬如一室千燈者,喻顯事事無礙也,一室喻依報相分,千燈喻正報相分,即佛身、我身、眾生身等光,喻不變隨緣之心,室中虛空,喻隨緣不變之性,光光戶遍,喻佛相分上,有所心所變相分,我相分上,又有眾生心所變相分,眾生相分上,又有佛心所變相分。佛相分乃寂光土,眾生相分,且指實報土及方便土,我相分,且指同居土,四土同在一處,故曰重重交攝,不相妨礙。又四土同在一處,故曰同居,四土皆為眾生建立,則又同一方便,四土皆是實行所感,則又同為時報,四土唯是一心,則又唯一寂光,故後文云,同居淨境,真俗圓融,不可限量,如此信者,方為信理,初釋六信竟。
如此信已,則娑婆即自心所感之穢,而自心穢,理應厭離。極樂即自心所感之淨,而自心淨,理應欣求。
此正明願之欣厭二門也。此二門有橫有豎,夫願者,四種宏誓也。四宏而依四諦而發,依苦諦則曰「眾生無邊誓願度」,依集諦則曰「煩腦無盡誓願斷」,依道諦則曰「法門無量誓願學」,依滅諦則曰「佛道無上誓願成」,前二誓乃厭離門,後二誓乃欣求門,四諦通四教,此則豎論。
今淨土橫論也,謂一厭離一切厭離,則娑婆四土圓捨;一欣求一切欣求,則極樂四土圓取;
圓捨則五住地惑不斷而斷,圓取則四教佛果不成而成,故後文云:圓見三身、圓證三不退等也。
如此信已者,依信啟願也。
既信國土皆依心現,則知娑婆四種穢土,乃依自己本無之穢心所感,謂見思穢、塵沙穢、無明穢,然而既是本無之穢,理當厭離,非出分外。
又知極樂四種淨土,乃依自己本有之淨心所感,謂增上善業感同居淨,即空觀智感方便淨,妙假觀智感實報淨,即中觀智感寂光淨,然而既是本有之淨,理當欣求,亦非出分外也。
初正明二門竟。
厭穢須捨至究竟,方無可捨。欣淨須取至究竟,方無可取。
文分二節,初正明,妙宗下引證。
夫取捨者乃道諦止觀之功,取其滅諦,捨其苦集二諦也。四教皆論取捨,而前三是權,置而不論,今約圓教須論六即,故云捨至究竟,取至究竟等也。
然究竟二字亦有二義,若論六即須至妙覺,修德畢功,性德圓顯,取捨情空故曰方無,此乃豎論。
若淨土門橫論者,但得往生淨土便名究竟,以娑婆之穢已究竟捨,淨土之淨便究竟取,以圓淨寂光,圓登妙覺故,故後文明願中云:以下凡眾生於念不退中超盡四十一因位也,此猶事論。若再理論者,豈止往生然,正當念佛時,一念相應一念究竟,念念相應念念究竟也。
故《妙宗》云:取捨若極,與不取捨亦非異轍。
妙宗引證者,妙宗鈔問云:「至理微妙,不垢不淨,無取無捨,今立垢淨,令人取捨,既乖妙理,即非上乘?」故答云:「取捨若極,與不取捨,亦非異轍。」此執別以難圓也,若約圓教,則一取一捨無非妙理也。
轍者車路也。正明竟
設不從事取捨,但尚不取不捨,即是執理廢事。既廢於事,理亦不圓。若達全事即理,則取亦即理,捨亦即理。一取一捨,無非法界。故次信而明願也。
世有一類修行人,雖亦念佛而不發願求生,多是執偏理者也;卻不知尚理已是取理,不願求生已是捨事,取捨宛然,何謂不取捨也?
若達事事無礙,信手拈出無非是事,全體是理,故曰取亦即理,捨亦即理,一取一捨,無非事事無礙法界,故次信事事無礙法界,而明取捨之願也。
二釋二門竟。
言執持名號一心不亂者,名以召德,德不可思議,故名號亦不可思議。名號功德不可思議,故使散稱為佛種,執持登不退也。
名以召德者,名謂假名,德乃實德。召者,以名相呼也。德不可思議者,謂阿彌陀佛功德,原不可以心思,不可言議也。實德既不可思議,故佛之假名,亦不可思議,心性不可思議,故使散稱為成佛種子,若能執持一心不亂,定登不退之位也。
初正明行妙竟。
然諸經示淨土行,萬別千差。如觀像、觀想、禮拜供養、五悔六念等,
觀像,即般舟三昧經;觀想即十六關經;禮拜、供養、五悔,即普賢行願品。
十大願王,謂一者,禮敬諸佛,二者,稱讚如來,三者,廣修供養,四者,懺悔業障,五者,隨喜功德,六者,請轉法輪,七者,請佛住世,八者,常隨佛學,九者,恆順眾生,十者,普皆回向。
六念者,一者,念佛,慈悲導師,二者念法,三世佛母,三者念僧,人天福田,四者念天,長壽安樂,五者念戒,清淨身心,六者念施,普濟貧窮。
一一行成,皆生淨土。
十六觀經云:「有三種眾生,當得往生,一者慈心不殺,據諸戒行,二者,讀誦大乘方等經典,三者修行六念,回向發願,具此功德,乃至七日,即得往生。」
然此諸行,全在回向發願求生,但得求生,即是念佛也,此諸法門,收機不廣,下手不易,故劣於持名,然執持名號者,亦不可缺此諸行也,初示諸行劣竟。
唯持名一法,收機最廣,下手最易。故釋迦慈尊,無問自說,特向大智舍利弗拈出,
執持名號,有三種妙,收機廣,下手易,乃事妙;第一方便等三句,乃理妙;又能圓收諸行,乃至三觀、十乘、七科道品,無量法門,乃為圓妙;具此三妙,獨為勝妙也。
可謂方便中第一方便,了義中無上了義,圓頓中最極圓頓。故云:清珠投于濁水,濁水不得不清;佛號投於亂心,亂心不得不佛也。
第一方便者,以念念即佛故,不落三乘諸行;
無上了義者,以念念即佛故,了義,謂顯了第一義諦,佛即無上第一義諦;
最極圓頓者,以念念即佛故,不落漸次。
清珠者,水清珠也,此珠有清水之功,故喻佛號有成佛之功也。
三釋妙行竟,第二正明經宗竟。
信願持名,以為一乘真因。四種淨土,以為一乘妙果。舉因則果必隨之,故以信願持名為經正宗。其四種淨土之相,詳在《妙宗鈔》,及《梵網玄義》,茲不具述。俟後釋依正文中,當略示耳。
法華玄義,以一乘因果為宗,故此結歸因果也。
大科第三明宗竟。
第四明力用。
此經以往生不退為力用。
力用者,此經功德也,力者,言功,用者,言德,此經以往生為功,不退為德,經云:「眾生生者,皆是阿鞞跋致,其中多有一生補處,其數甚多,非是算數所能知之,但可以無量無邊阿僧祇說」,乃此經大力用也。
總標力用竟。
往生有四土,各論九品。且略明得生四土之相:
四土者,一凡聖同居土,二方便有餘土,三實報無障礙土,四常寂光土。
此四土,淨穢橫豎二義,釋在後文,今略釋名義:
一凡聖同居者,若約此土,則有三界九地,二十五有,本是凡夫有漏善、不善、不動業之所招感,而聖人亦復同居,其同居者,有二種聖,一實,二權。實,謂已證三乘果,未入涅槃者;權,謂上三土,示現來者,以此二聖,與凡雜居,故曰凡聖同居也。若約淨土,則不然,凡夫純是念佛得生者,則非有漏業,但有人、天,無四惡趣,無四空天、外道天,及魔王天,純入正定聚,無不定聚及邪定聚,但見思未盡,且名凡夫耳,聖人亦有權實,可知。
二方便有餘者,若約此土,出三界外,三乘聖眾,修方便道之所遊居,但離分段,未免變易,但盡見思,未除別惑,故名有餘,有九人生於此土,謂藏二乘,通三乘,別三賢,圓十信,若約淨土,則但出娑婆三界,不出極樂同居,圓離二死,圓斷五住,九人之中,純是菩薩,雖有聲聞,而非定性,但斷同惑,名曰聲聞,由其別惑未盡,且名方便有餘土耳。
三實報無障礙者,由於全性起修,稱性所感真實果報,色心自在,塵剎互含,四十一位菩薩之所遊居,身能現土,土亦現身,不違法性,稱性莊嚴,且如華嚴法界安立海也。
四常寂光土者,即如來所證三德秘藏,常即法身,寂即解脫,光即般若,又三德皆常,性無遷故,三德皆寂,離塵勞故,三德皆光,極明淨故,乃清淨法身所居,約智名身,約理名土,身土一如,非有二相,此無個個別異之致,而實遍周別異界中,以別異界,離此別無安立處故。
各論九品者,同居以見思二惑,分九品,方便以塵沙惑分九品,實報、寂光二,無明分九品也,初總標竟。
若執持名號,未斷見思,
此是同居土往生相也。見思者,見、乃五利使,思、乃五鈍使。
五利使者:一謂身見,即妄認四大為身。二邊見,謂斷常二邊,不了此身,本來無我,故起二邊之見。三邪見,撥無善惡因果等。四戒取,謂雖不撥因果,然而非因計因,不達正因,即牛狗等戒,乃至佛弟子執著戒相,不了我空,亦戒取攝。五見取,謂非果計果,即四禪四空無想等,以為涅槃。
五鈍使者,謂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也。
皆稱為使者,乃心所使也,八識為王,此乃王之所使也,此乃總論。
若別論,則約三界歷四諦,則有八十八見惑,思惑約九地,則有八十一品,當看法數,此非所要,故不錄之。
若論豎出三界,必要惑盡,此則橫出三界,帶業往生也。
或散或定者,散、即名字位,定、乃觀行位也。三輩,謂上中下;九品,即三三共九品也。
隨其或散或定,於同居土分三輩九品;若持至事一心不亂,見思任運先落,則生方便有餘淨土;
事一心不亂者,我執空,不為見思所亂。
見思任運先落者,證入相似位也,行人意在念佛,無意斷惑,法執細故後斷,我執粗故先落也。則生方便淨土者,從此同居穢土,橫超極樂方便淨土也。
若至理一心不亂,
理一心不亂者,從事一心不亂,親見中道實相,不為二邊法執所亂也。無明者,愚癡也,愚於二邊,不達實相,故曰無明。
豁破無明一品,乃至四十一品,則生實報莊嚴淨土,
若破一品,則入初發心住,若至四十一品,則證圓等覺,皆分證位。則生實報莊嚴淨土者,謂從此同居穢土橫超極樂實報淨土也。
亦分證常寂光土;若無明斷盡,則是上上實報,究竟寂光也。
亦分證常寂光淨土者,約所證論,名常寂光土也,即此土,馬鳴、龍樹、智者、永明,是其人也。
上上實報者,實報土、上上品也。究竟寂光者,登圓妙覺,究竟三德秘藏也。前三土皆言往生,此則言是者,前是因位,無明未盡,乃至等覺皆有生,所以文殊、普賢、善財等皆發願求生;今是果位,永斷無明,故曰則是也,往生四相竟。
不退有四義:
二不退四義,若論不退,但有三種,今多一畢竟不退,為顯佛號功德、佛界緣起功德不可思議也。
又三種不退,四教皆通,然有縱有奪,若能縱義,四教各三,若奪而論之,藏通二教,但有位不退,別十向則證行不退,登地則證念不退,圓初住則圓證三不退,則與淨土門中帶業往生者齊也。
念不退者,謂念念流入覺海,亦名同生性,同證法身故。
一念不退。破無明,顯佛性,徑生實報,分證寂光。
破無明顯佛性者,謂以中觀智,破根本無明,顯三種佛性,法身顯,乃正因佛性;般若證,乃了因佛性;解脫得,乃緣因佛性,又名三心圓發,三德圓證,開佛知見。
二行不退。見思既落,塵沙亦破,生方便土,進趨極果。
行不退者,謂恆度生,不墮二乘地也。塵沙亦破,塵沙,乃二乘法執,以此法執,障於化道,化道多故,猶如塵沙,故修假觀,正破此惑,此惑盡故,道種智成,故恆度生,不墮二乘地也。
三位不退。帶業往生,在同居土,蓮華托質,永離退緣。
位不退者,若論此土,則要見思惑空,證二乘果,不墮凡夫之地,名位不退,今念佛門中,挾帶無量劫來善惡二業,從此同居穢土,橫超極樂同居淨土,七寶池中,蓮華化生也。永離退緣者,謂常見佛,永離念退緣,常聞法,永離行退緣,常與補處俱,永離位退緣,故後文云:「事是大因緣,理是祕密藏」,故為圓證三不退也,下文正判,較此位力用也。
四畢竟不退。不論至心散心,有心無心,或解不解,但彌陀名號,或六方佛名,此經名字,一經於耳,假使千萬劫後,畢竟因斯度脫。如聞塗毒鼓,遠近皆喪,食少金剛,決定不消也。
此別顯佛號功德,不可思議也。
一經於耳,經者,歷也。
畢竟因斯度脫者,如佛世一老人也。
塗毒鼓,乃波斯匿王所有,用以出征,鼓上塗毒,陣上鳴之,自軍有解毒法,彼軍則無,聞聲皆喪,此喻證果不虛。
食少金剛,決定不消,喻佛種不虛也。
第二別明力用竟。
三較判力用有三段,初指出力用,二正判力用,三較量力用;此三段之意,如官家斷案,先審定其過,二乃案律治罪,三則較其輕重,好令人心伏,若如此斷,乃成不可改鐵案,不然,則成瞎眼官也。
復次只帶業生同居淨證位不退者,皆與補處俱,亦皆一生必補佛位。
秪帶業生同居淨,證位不退者,乃指出其人也。秪者,始也,謂不斷上三土力用,但判同居土中,始帶業往生,證位不退者也,即張鍾馗等也。皆與下,指出經中所示二種力用也,一者,皆與補處俱,經云:「眾生聞者,應當發願,願生彼國......得與如是諸上善人,俱會一處」,二者,亦皆一生,必補佛位,經云:「眾生生者,皆是阿鞞跋致,其中多有一生補處,其數甚多,非是算數所能知之」,當詳讀後註,非但張鍾馗等,乃至鸚鵡、八哥等,亦如是也,此如審定其過也。
夫上善一處,是生同居,即已橫生上三土,一生補佛。是位不退,即已圓證三不退。
此乃正判力用也,謂第一「上善俱會」,乃橫生四土義,第二「一生補處」,乃元證三不退義,既橫生四土,圓證不退,則圓轉五濁,圓斷五住,圓修萬行,圓建立眾生,圓自在莊嚴,一切圓義,自在其中,當細看後註,帶業往生者尚然,況上三土也,此非但往生者如是,乃行人念佛時,念念成就如是功德也。此乃要解眼目,不可不知也,此如案律問罪。
如斯力用,乃千經萬論所未曾有。較彼頓悟正因,僅為出塵階漸,生生不退,始可期於佛階者,不可同日語矣。宗教之士,如何勿思。
此較量力用也。文有二節,初與教中較量,二與宗門較量。千經萬論,不出五時,五時中,唯有華嚴、法華,明一生成佛,華嚴成佛,看後文自知,法華則龍女一人,淨土則非是算數所能知之,故曰所未曾有也。較彼頓悟正因者,乃與宗門較量,溈山文云:「可中頓悟正因,便是出塵階漸,生生若能不退,佛階決定可期」上句明不能橫生上三土,下句顯不能圓證三不退。夫頓悟,則非漸悟也,正因則非邪因也,漸悟尚少,況頓悟,又況頓悟正因佛性,就便頓悟佛性,也僅為出塵階漸,始入名字位中,何若念佛橫生四土也。生生不退者,非但今生不退,要保生生不退,始入觀行、相似等位,而能成佛有期,何若七日功成,一生淨土,則便圓證三不退也。不可同日語者,力用不齊也。第三較判力用竟。大科第四明力用竟。
第五教相。
教者,聖人被下之慈訓。相者,教中所詮法相。教海汪洋,非此所要,恐繁不錄,但隨文消釋,打通關節耳。
此大乘菩薩藏攝。
大乘菩薩藏攝者,觀經疏玄義云,大乘方等教攝,二藏明義。
菩薩藏收,文夫藏通二教,不聞他方佛名,今言西方,信非藏通,橫生四土,圓證三不退一生成佛,又非別教,可知是圓頓大乘。
又是無問自說,徹底大慈之所加持,能令末法多障有情,依斯徑登不退。
無問自說,乃十二分教中無問自說教。徹底大慈,乃無緣大慈加被攝持。
末法者,佛法有三時,謂佛滅度後五百年為正法,又一千年為像法,又一萬年為末法,此正當其末法也。
多障者,五停心觀云,多障有情念佛觀,正治業障、報障、煩惱障也。
大無量壽經云,當來經法滅後,特留此經,住世百年,廣度含識。
故當來經法滅盡,特留此經住世百年,廣度含識。阿伽陀藥,萬病總持,絕待圓融,不可思議。
梵云阿伽陀,此云普去,謂普治一切病,故云總持。一句佛號,普治婆婆四土諸病,故曰總持。
絕待圓融者,唯佛界為緣起,故曰絕待。
三根普攝,故曰圓融。
華嚴奧藏,法華秘髓,一切諸佛之心要,菩薩萬行之司南,皆不出於此矣。欲廣歎述,窮劫莫盡,智者自當知之。
華嚴奧藏者,後文云,華嚴所稟,卻在此經,故曰奧藏。
法華秘髓者,經云,但有聞法者,無一不成佛,此則念佛者,無一不成佛者。
諸佛心要,即此一念心性。萬行司南,亦此一念心性,故曰法界圓融體,作我一念心,故我念佛心,全體是法界也。司南,即指南鍼也。
法界本無盡,故歎述莫盡也。
第五教相竟,解經科中,第一五重玄義竟,
入文分三:初序分、二正宗分、三流通分。此三名初善、中善、後善。序如首,五官具存。正宗如身,臟腑無闕。流通如手足,運行不滯。
序正流通三分,創自道安法師,前代講演,但隨文消義,未敢分判,後道安在襄陽,始三科分釋。科者,段落。眾心不肯,唐玄奘法師,東傳親光菩薩佛地經論,亦分三分,初教起因緣分,二聖教所說分,三依教奉行分。後人稱彌天高判,今古同遵,分經雅合於親光,後皆遵之。
此三名下,明分科意,有三段,初明三科之要。二故智者下,引證。三蓋序必下,責今也。此因三科分文與古不同,故首明三科皆要。
故智者釋《法華》,初一品皆為序,後十一品半皆為流通。
智者,乃天臺智者大師,名智顗,字德安,姓陳,穎川人。母孕時夢五色彩煙縈懷,及誕,光明燭室,目有重瞳,臥必合掌,坐必向西。十八歲出家,誦法華經,詣光州大蘇山,禮慧思大師,思一見曰,昔日靈山同聽法華,今復遇矣,即示普賢道場。顗於此行法華三昧,誦經至藥王品,是真精進,是名真法供養。寂然入定,見靈山一會,儼然未散,得一旋陀羅尼。後講法華等經,坐脫於石城寺,壽六十七歲。
講法華經二十八品,初品,為序分。方便品至十七分別功德品十九行偈,名正宗分。從後盡經名流通分。
又一時跡本二門,各分三段。則法師等五品,皆為跡門流通。蓋序必提一經之綱,流通則法施不壅,關係非小。
又一時者,乃世尊四十年後於靈山會上開權顯實,開跡顯本,跡本二門合為一時也。跡本二門者,謂前十四品,乃跡門開權顯實。跡者,乃如來示現成佛之跡。
開權顯實,謂開三乘之權教,顯一乘之實理,後十四品,乃本門開近顯遠。本者,乃如來塵點劫根本成佛之實事。開近顯遠,乃開如來之近壽,顯本地之遠壽也。
各分三段,謂自方便品,至授學無學人記品,為跡門正宗。法師品,至安樂行品,乃跡門流通。自湧出品,至彌勒菩薩已問斯事,佛今答之,為本門發起序。從佛告阿逸多,至分別功德品偈,為本門正宗。此後盡為流通。
後人不達,見經文稍涉義理,便判入正宗。致序及流通,僅存故套。安所稱初語亦善,後語亦善也哉。
蓋序下,責後人之不達也。
此二序,各具四名,謂通序、別序,證信、發起,經後序、經前序,自序、他序也。
他序者,諸經皆用六種成就,謂如是,乃信成就,我聞,乃聞成就,一時,乃時成就,佛,乃主成就,舍衛國,乃處成就,千二百等,乃眾成就。言成就者,此六種,缺一不可,故曰成就。
諸經皆具,故曰通序;又名經後序,阿難尊者,集經時序入故;又名證信序,謂有此六種,信是佛說,若無六種,便是外道經也;又名自序,謂佛臨涅槃,阿難問佛,一切經首,當安何語,佛示云:如是我聞等,故曰自序。
言別序者,別在一經故;又名經前序,在正說之前故;又名發起序,發起因緣故;又名他序,經家序入故。
(甲)初序分二:初通序、二別序。(乙)初中二:初標法會時處、二引大眾同聞。(丙)今初
初中有經文,有疏義,先消經文,消文之法,詳略隨宜,疏中意在於要,故刪詳取要,今為學者,略取佛頂文句,以為梗概,若欲詳者,常閱全文,恐繁不錄。
如是我聞。一時佛在舍衛國,祇樹給孤獨園。
佛頂文句云:「如是者,指法之辭,通指下文之言,亦信順之義」,大凡信者,則言如是,不信者,則言不如是,今言如是,即顯信順也。
我者,阿難自稱,此非外道妄計之我,亦非凡夫妄執之我,矮深達八自在我也。
聞者,耳根發耳識,能達音聲現量體性也。
一時者,機感相符,說聽終竟,總名一時。
佛者,自覺、覺他、覺行圓滿,即娑婆教主,釋迦牟尼。
在者,示跡此間行住坐臥,總名為在。
舍衛國者,或云室羅筏城,梵音楚夏不同,此翻豐德,亦翻聞物,謂國豐四德:多聞、解脫、財寶、五欲,故曰豐德,以此四德,遠聞他方,故曰聞物。
祇樹給孤獨園者,祇陀太子之樹,給孤長者之園也,此消經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