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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- 普門品-講經摘要 | 2024-05-01 | 點閱數: 747

今天從經本第五頁,第三行上面,開始研究。

()科判段落

  一、科判:今「問答得名所以」,於「當機啟請」後,由「如來備示」。此中已先總答,此為別答四段之中的第一個「口感免災難」,已研究過。今為意業消三毒。

  二、本次續研經文的段落:「若多瞋恚,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,便得離瞋。」

  三、補充上次消貪欲段落。

    1.此專對消淫欲說,在家可正淫,然宜漸漸淡薄,否則於俢道有妨。尤其臨命終時,若愛欲牽絆,一生修持將毀於一旦。

    2.臨終生愛作鼻中蟲(居士物故為婦鼻蟲經):優婆塞臨終時,妻悲泣,夫君愛欲所牽,生妻鼻中蟲。啼哭蟲自鼻出,師言蟲乃亡夫托生。婦求師為說法,因聞法故,得脫蟲身生天。(可見臨終念頭重要,宜助念、勿碰、勿搬、勿更衣,不宜哭泣。助其往生。)

    3.不只貪欲為害。

      (1)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,地獄五條根。

      (2)金碧峰禪定(釋氏稽古略續集):師因愛紫金缽,缽動出定,為小鬼縛。破其缽,再入定。有偈云:「若人欲拿金碧峰,除非鐵鍊鎖虛空;虛空若能鎖得住,再來拿我金碧峰。」

()明治瞋

  一、經文:「若多瞋恚,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,便得離瞋。」

  二、道理:此要斷除三毒中的瞋心。若有眾生瞋恚心特別多、也特別重,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,就能離瞋,也就是把瞋斷掉。

  三、瞋恚三種發相。(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)

    1.順理瞋相:修行者修禪定時,為外人所惱而生瞋恚,障礙禪定。

    2.非理瞋相:修行者修禪定時,瞋覺突然而起,不問是非道理,無故而發瞋恚,障於禪定。

    3.諍論瞋相:修行者修禪冗時,執著自己所解悟者為是,而以他人之所行所說為非。以他人所說不順於己,即起瞋恨,亦障禪定。

()瞋之分位。

  一、名相解釋。

    1.分位:表的下面忿、恨、惱、害、嫉,這五個隨煩惱,都是由瞋的一分作為自體,而無別的體性。

    2.此五,皆瞋心,可以呈現多種不同面貌。

    3.要認識這些不同面貌的瞋心,才能加以對治。

  二、分別解釋。

    1.忿:暴怒之念(緣現在)發身業。

      (1)遇到現在違逆的緣,對己不利的事,產生暴怒的念頭。

      (2)能障礙無瞋。

      (3)若瞋得利害,還會發動身業傷人。(拿起棍棒等傷人。

      (4)此即瞋恚一分為體,離瞋,無別忿相用故。

    2.恨:怨結在心(緣過去)專意業。

      (1)先前發生過忿以後,對於心中不滿的人或事中,一次又一次反覆思維,結怨在心,難以捨去。

      (2)專指在意業上的作用。

      (3)能障礙不恨的心。

      (4)為後之「惱」埋下遠因。

    3.惱:身心熱惱(追往觸今)發口業。

      (1)追想過去忿、恨的事緣,又觸動現在的違緣,而心生懊惱。

      (2)往往發口業,口無遮攔,暴粗口。

      (3)瞋之一分為體。離開瞋,就沒有惱的相用。

    4.前三心所小結。

      (1)此三有連帶關係。(忿、恨、惱)

      (2)事例:慈悲三昧水懺之因緣。袁盎、晁錯,昔日瞋相關因緣,自漢至唐,歷一千多年,悟達國師與人面瘡。可見瞋之可怕。(迦諾迦尊者的幫助,國師早年慈悲助人之心,是解方。)

    5.第四害:逼迫惱害(瞋一分)不害對治。

      (1)對於有情眾生,心無悲愍。損惱為性。能障不害,逼惱為業。

      (2)瞋恚一分為體。離開瞋,無別害之相用故。

      (3)以不害對治。

      (4)事例:鄧芝射猿自知當死。

    6.第五嫉:不耐他榮(瞋一分)隨喜對治。

      (1)就是忌妒心。

      (2)不耐他榮,見不得別人好。心生忌妒,並且深懷憂慼。

      (3)論語述而篇,子曰:「君子坦蕩蕩,小人長戚戚。」此中之是否「長戚戚」?有沒有嫉妒心,是扮演重要角色。

      (4)以瞋恚一分為體,離瞋,無別嫉相用故。

      (5)對治良藥:身隨喜、口隨喜、意隨喜。更進而學習普賢菩薩隨喜功德。破除大、小、輕、重、乃至毫髮善事,莫不隨喜。

()瞋怒之害。

  一、現報(增疾遭禍)

    1.胸中一股暴戾之氣,增加罹患疾病的機率。

    2.一時衝動,鑄下大錯,招來不可彌補的禍害。

    3.影響所及,子女、家庭、社會、國家,也將受到負面的影響。

    4.百喻經說,有一為人中傷者,寧學「毗陀羅咒」,不畏持此咒傷人將先自傷。雖自己會受到傷害,也不想讓對方好過。

  二、礙道(火燒德林)

    1.瞋恚起自無明,故以「無明火」稱之。

    2.無明,是說明一個人不懂道理,而此是指不懂自己有本性。

    3.火燒功德林:內功(如禪門觀心法)、及外功(如種種慈善事業),具足種種功德,多得如山上的樹林。無明火一燒,直接燒光光。

  三、後報(墮落三途):起瞋則造墮三途之因,將來還要遭受無窮的大苦。不可不慎。

  四、事例:阿耆達王公案(護心勿瞋)

    1.阿耆達王,佛門做大功德者,臨終持扇侍者失手致扇落其面,生瞋心,墮蟒蛇身。

    2.聞道人說佛法,七日不食,生天。散華供佛,並自說此間因緣。

()治瞋方便(二力)

  一、瞋恚心障礙修道必須除掉。

    1.未起現行時,是潛伏在第八識。

    2.平時常念阿彌陀佛,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,瞋恚的種子就不會起現行,如此則不會有無明火。

    3.長時不起現行,就是伏惑。

    4.從開始壓伏,一直到伏惑。除了靠佛菩薩,在眾生目己這方面,也要增加自己的力量。雪公教我們要修慈悲觀。觀世音菩薩是大慈大悲、平等無私,我們若於橫逆來時,學觀世音菩薩的慈悲,心則不瞋。而善根增長,愈能感得菩薩來回應我。

  二、為何善心所裡面,找不到慈、悲?

    1.不是沒有,是名稱不同。成唯識論:「無瞋與不害二者之差別,謂無瞋與樂,屬慈性;不害拔苦,屬悲性。慈即無瞋,悲即不害。

    2.體性雖一,約用分二。

    3.何故一體而立二名?

      (1)對治有異故。

      (2)無瞋:對治瞋(傷物命)

      (3)不害:對治害(惱眾生)

  三、明自力(慈悲觀)

    1.釋慈(無瞋)文喜禪師朝禮至金剛窟,遇文殊化身與均提童子,臨別童子說偈。

      (1)面上無瞋供養具。

      (2)口裡無瞋出妙香。

      (3)心裡無瞋是珍寶。

      (4)無垢無染是真常。

    2.釋悲(不害,不損惱有情):又譯不殺生、無傷害。指對一切有情不加惱怒傷害。

  四、明他力。

    1.常念阿彌陀佛,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。

    2.本念彌陀者,可不必改念觀音。已持觀音者,修淨土人不能不念彌陀。

    3.彌陀為主(如校長),觀音為輔(如教務長)

結語:善用二力法門,方便壓伏瞋心不起現行,則不會有無明火,長時間不起現行就是伏惑。久之,則能離瞋。斷了瞋心就是證果。即使不能斷惑,若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,則斷絕一切惡緣,心中貪、瞋煩惱,很快就可去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