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研究經文第2頁、第二行、上面:「若有持是觀世音菩薩名者,設入大火,火不能燒。由是菩薩威神力故。」
(甲)上次段落。
一、上次是科判「當機啟請」下,「如來備示」之「總答」。
1.上次經文:「聞是觀世音菩薩,一心稱名。觀世音菩薩,即時觀其音聲,皆得解脫。」
2.遇到苦惱欲解脫,必須一心稱名,放下萬緣,念茲在茲。合乎條件則得解脫。
二、簡示普門。
1.普門:觀音原是佛,現菩薩身助阿彌陀佛度眾生。凡夫至等覺,皆為所度對象。
2.觀音乃是修耳根圓通,反聞聞自性,已修成功。故能尋聲救苦,普度眾生。
(乙)本次科判,繼「總答」之後,是為「別答」。
一、先釋「別答」第一科「口感免災難」之「三災四難」,為何得?如何解?其中原理。
1.大災難有三,包括火、水、風災。普通災難有四。有人可消災,有人無法消災。何以故?
2.其中原由,皆由因、緣、果支配。以「緣」為轉變秘訣。
(1)如稻種秧苗、經日水肥、得稻穗等。
(2)在因果中,轉變災難的契機:在未結果前,於「緣」上下工夫。
(3)菩薩畏因,眾生畏果。
(4)如手槍,子彈上膛(因),再打開保險扣板機(緣),子彈發射(果)。若子彈發射,就來不及轉了。
二、別答四科,先略釋前三科。
1.依口、身、意,分三科。
(1)科判戊一:口感免災難(口持名,免三災、四難)。
(2)科判戊二:意感消三毒(意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,可消三毒。)
(3)科判戊三:身感遂二求(身禮拜供養,遂二求。)
2.先釋「口感免災難」
(1)一切苦難的因,早就埋伏在心田之中。
(2)「若有持是觀世音菩薩名者」:若有持這尊觀世音菩薩名號的人。
(3)「持」:把持不放。即口中誦、心中想、無時暫忘。
(4)「設入大火,火不能燒」:假設此人入了大火,火不能燒他。(平時持誦之人,本不應遭火難;假因宿業招感而遇火,火也不能燒他。)
(丙)釋「大火機應」。(有三種火)
一、大火根源:無非「起惑」、「造業」、「受報」。
二、三種火(眾生迷惑顛倒,若稱菩薩名,三種火皆能脫離。):
1.果報火(曾造惡業,須受火燒的果報。初禪以下都有。)
(1)小火災:現前世人依正二報被火所燒,宿業所感。
(2)大火災:此世界大三災之火災。(下自地獄,上至初禪。)
(3)原理:乃至初禪,仍有覺觀(尋伺),此心屬火,故仍招火災。
2.惡業火(造業本身,即是火,通三界。)
(1)三界(欲六天、色四禪,空四天。)無安,猶如火宅。
(2)非如「果報火」之四處焚燒,而是「不得安寧」之意。如「五濁火」、「八苦火」。
(3)吾人無知,苦中作樂:不知日日在「惡業火」之中。
3.煩惱火(即惑種子,更細微,範圍更大,通於九法界。)
(1)眾生本性被煩惱覆蓋,就是最大災難。
(2)凡夫,見思煩惱火;羅漢,塵沙煩惱火;菩薩,無明煩惱火。等覺,尚有一品生相無明,亦屬煩惱火。
(3)唯「佛」無煩惱火:成佛的火是「本性火」,此為真火,清淨本然、周遍法界,皆如來藏性。此時煩惱火斷盡,三種火都無法傷害。此時生死也了了。
4.念觀世音菩薩名號,可滅三種火。
三、皆論機應。
1.三種火,非娑婆眾生全受之。
2.論機(根機)應(果報火,由感應而得;菩薩解救,因一心稱名得感應。)
(1)解鈴還要繫鈴人:業,是自己造;求解救,也在自己。
(2)果報火等,乃「等流果」(和因同等流類的果),非異熟果(算總帳)。
3.等流果:
(1)從善因生善果,從惡因生恩果,從無記因生無記果。
(2)如流水。
(3)如動畫卡通,由許多圖片才組成一個動作。組成每一個動作的「各個圖片」,可喻「等流果」。
(4)應知等流果的可怕。
4.煩惱火,也論機應。必須修出世法,斷了惑,不生不滅,才不受煩惱火。
(丁)釋「威神力」。
一、威德。
1.威:對外,能降伏。
2.神:在內,他人不能測。
3.折法:有威,令人可畏,不敢作恩。
4.攝法:有德,令人尊敬,勇於行善。
二、神通。
1.神:陰陽不測。
2.通:無所障礙。
3.稱念觀音可除三災,皆由菩薩威神之力:菩薩有不可測度的神通力,救度眾生無所障礙。
三、六根旋復故。(為何觀音威神力,能令持名眾生免於火災?)
1.楞嚴:知見旋復,令諸眾生,設入大火,火不能燒。
2.知見:包括六根的覺性,其性熱,屬火。眾生執著之。
3.菩薩「旋復」。
(1)旋:翻轉;復:回歸。
(2)翻轉攀緣六塵的妄知妄見,回歸自性的真知真見。
4.原理。
(1)菩薩用耳根反聞入流,翻轉妄聞而與聲塵脫離,當根塵不相連接,耳之一根可得返源,於是六根皆成解 脫,一一根皆旋妄復真。
(2)眾生內在知見覺性屬火,與外在火性相通,有業火故,見猛火。
(3)今菩薩知見已翻轉,不見業煩惱。不獨消自己消果報火,也以菩薩自證之力,加被眾生,使令一切稱名眾生,因大悲威光所攝,「設入大火,火不能燒。」。
四、救度眾生。
1.三界內:果報火、惡業火。稱名,今免難,或種未來得度因緣。
2.三界外:煩惱火。界外聖人,雖了分段生死,仍有變易生死。稱名,心安定,從根本處了脫二種生死。
3.了脫生死,是最大利益。
(1)世間最大災難,乃生死不斷。
(2)普門品教稱念觀世音菩薩,就是要解決生死問題。
(3)解決生死問題,是其本意。
五、修行要訣。
1.我們平時,不論有沒有遇到火災、水災、風災等,都要一心持念觀世音菩薩,求解決生死問題。
2.如或不能全日稱念聖號,可學菩薩「大慈大悲」(無緣大慈、同體大悲)。
3.如或未及菩薩程度,先學「慈悲」。用慈悲心對待一切人,若人無明火起來,燒起煩惱火了,就用慈悲心對待。他投火,我不發火。
4慈悲,是從「性火」出來的,可以滅除世間各種煩惱火。便可免除一切障礙,往了生死的大道邁進。
六、說事證。
1.姚秦釋法智,獨行大澤中遇大火,禮誦觀音,全蘆葦燒盡,容身三尺處全未燒。(冥祥記、法苑珠林。)
2.晉竺長舒,邑內遭火,火將燒至家,持觀音,得轉向。惡少年投火,四投皆滅。舒云:「我無神力。常以觀音為業。每有事,恒得脫免。」(辨正論)
六、提示要義。
1.持名必須一心。
(1)自心有火,從惑業果,故感召外在假火。當遇到外在假火時,至心念一句觀世音菩薩,沒有其他念頭,只有一心求救。與觀世音結合,可將假火滅掉。
(2)事:民國十二年(1923AD)日本關東大地震,同時引起大火,約三十餘萬人遇難。東京淺草公園全焚毀(水池燒乾),其內觀音堂,三萬多人避難至此,於堂內、外、屋頂,同念觀音,人全獲救,堂亦無毀。
2.遇難才念,只是治標。要持續念,才是治本。
(1)八識田中有許多種子,若不繼續念,因緣再成熟時,仍會起現行。
(2)與阿彌陀經的執持名號同義。執,緊緊抓在手裏,不要再放棄。才能往生極樂世界。到了極樂世界,還要繼續念,直至把煩惱種子都斷盡。
(戊)持名遇火,依持觀世音名號的程度不同,得一心不亂,息煩惱火,有三層次。
一、真諦一心不亂。
1.真諦,謂因緣所生的事物,體性實空無的道理。
2.念到真諦一心不亂,息見思煩惱火,證自性真空觀世音,出同居土三界火宅。
二、俗諦一心不亂。
1.俗諦,言體性雖空,然因緣聚時,則歷歷宛然,於空中立一切法的道理。
2.念到俗諦一心不亂,息塵沙煩惱火,證自性妙有觀世音,出方便土三界火宅。
三、中諦一心不亂。
1.中諦,言空假不二、一如的道理。
2.念到中諦一心不,即理一心不亂。息無明煩惱火,證自性中道觀世音,出實報土三界火宅,
四、清源度大師(觀音靈感錄續編,淨土聖賢錄。)
1.師出家,歸心淨土,敬奉觀音。
2.得觀音灌頂,法緣盛。皈依者眾,皆以淨土法門教之。
3.咸豐七年,告弟子「二八歸西」。於咸豐八年七月十日盂蘭盆會,此間生病,棄世緣一心持念聖號,於八月十五日告別大眾,云:「觀音來接引,既望自歸真。」(按:既望,即十六日。)翌日(八月十六)卯時,往生於寺中。
4.師於一年前預知時至,於咸豐八年「二八歸西」。
5.師持觀音聖號,為求生西。雖未定師是何種一心不亂,但既往生,縱使只生凡聖同居淨土,也能圓淨上三土,圓證三不退,也就是一生成佛了。
6.這樣天大的便宜,我們怎麼錯過。
結語:今天研究科判中,別答「口感免三災四難」的火災。接下來,水災、風災,下次繼續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