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《地獄經》明示罪業果報(三)
引證佛所講之《教化地獄經》來明白顯示眾生之罪業果報,真實不虛。《寶懺》則引用其中十七種果報,每舉四種,則拜懺一輪,共分四輪。接著介紹第二輪,亦列舉四種果報如表(三十二)即從第五至第八,茲謹摘述第五「瘖瘂報」。
正文云「今日道場,同業大眾,重復至誠,一心諦聴。信相菩薩白佛言,世尊,復有眾生謇吃瘖瘂,口不能言,若有所說,不能明了,何罪所致。」這一條主要講的是人道眾生之果報。何者?「謇吃」即口吃,「瘖瘂」即啞巴,嘴巴説不出話來,在語言表達上有嚴重的障礙,此果報,是造什麽罪業所導致的?
正文云「佛言以前世時,誹謗三尊,輕毀聖道,論他好惡,求人長短」佛遂答覆說,因過去生過去世時,曾經說話毀謗三寶,輕視毁謗聖人的道法。另外喜歡議論他人的是非好壞,此處言「好惡」與「長短」均屬偏義複詞,意思乃偏在「惡」,偏重在「短」喜歡說別人之壞話與講別人之缺點。雪公老恩師曾題座右銘曰:「人我是 非一扇揮去,慈悲喜捨六字念來。」吾人學佛,講究的是實修,確實應當如此。
還有正文云「強誣良善,僧嫉賢人,以是因緣,故獲斯罪。」還有硬硬的誣陷善良之好人,說成是壞人;嫉妒有賢德能幹之人才,讓彼等無法出頭天。因為汝過去生造的是口業,所以今生得到相應之口業惡報也。
待續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