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通分→1.普勸→1.勸信流通→2.徵釋經題→1.釋護念

此經獨詮無上心要,諸佛名字,並詮無上圓滿究竟萬德,故聞者皆為諸佛護念。又聞經受持,即執持名號。阿彌名號,諸佛所護念故。

文二釋。一約聞經釋護念。二約持名釋護念。詮者顯也。而有能詮所詮。能詮即此經。所詮有三。一無上心要。二諸佛名字。三並詮無上萬德。此即三德祕藏。心要者。即能念之心性也。諸佛名字者即所念之佛號也。能所不二即無上圓滿究竟萬德。佛乃十界之尊故。智德圓滿。斷德究竟法身體顯。故曰萬德慈尊。此三德祕藏。乃諸佛共證。故蒙諸佛共守護愛念也。又聞經下。約持名釋。聞經受持者。即是執持名號也。正釋竟。

問:但聞諸佛名,而未持經,亦得護念不退耶?

答:此義有局有通。《占察》謂雜亂垢心,雖誦我名而不為聞。以不能生決定信解,但獲世間善報,不得廣大深妙利益。若到一行三昧,則成廣大微妙行心,名得相似無生法忍,乃為得聞十方佛名。

占察。即占察善惡業報經也。局者。拘也。不通也。約豎而論也。雜亂垢心者。見思垢心之所雜亂。雖然口誦而不為聞。以不能生決定信解者。定水不清。慧月不朗。故但得人天善報。見思不破。不能得第一義悉檀入理益。廣者。性具也。大。即性量也。深妙性體也。一行三昧。即一心不亂。見思惑空。則入相似之位。名相似無生忍。相似性體性量性具。相似第一義諦。乃為聞十方佛名。

此亦應爾。故須聞已執持至一心不亂,方為聞諸佛名,蒙諸佛護念。此局義也。

若持至一心不亂。我執破見思空。凡情脫。則與一切智相應。一切智者。應身佛名也。則蒙應身佛護念。若至理一心不亂。法執破無明空。聖解亡。則與一切種智相應。一切種智者。法身佛名也。則蒙法身佛護念也。明局義竟。

通義者,諸佛慈悲,不可思議,名號功德,亦不可思議。故一聞佛名,不論有心無心,若信若否,皆成緣種。況佛度眾生,不簡怨親,恒無疲倦,苟聞佛名,佛必護念,又何疑焉。

文可知。明通局二義竟。

然據《金剛三論》,根熟菩薩為佛護念,位在別地圓住。蓋約自力,必入同生性乃可護念。

金剛三論。乃釋金剛般若經三論。無著天親二菩薩造。同生性者。三賢位是異生性。謂觀智不同故。若入聖位觀智皆同。故名同生性。親證法身。故乃蒙佛護念也。

今仗他力,故相似位即蒙護念。乃至相似位以還,亦皆有通護念之義。下至一聞佛名,於同體法性有資發力,亦得遠因終不退也。

上文約自力。乃念自佛。今仗他力。乃念他佛。念自佛須到分證位。乃可護念。今念他佛。故相似位即蒙護念。此還約實行之力。念到事一心不亂而言也。然事一心不亂者。見思已空。往生方便土者也。若往生同居土者。未必到相似位。故曰乃至相似以還等也。相似以還。乃觀行位。一聞佛名。乃名字位也。於同體法性有資發力者。佛與眾生同一法性。故曰同體。正當聞名時。便是法性力。資養種子發成現行。未能得其近果。故曰遠因不退也。初釋護念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