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明宗。
天台師有簡宗體一科,今錄之以便學者。
有人言,宗即是體,體即是宗,今所不用,何者。宗既是二,體即不二,體若是二,體即非體。
宗若不二,宗即非宗,喻如梁柱,是屋之綱維,屋空是梁柱所取,不應以梁柱是屋空,屋空是梁柱。宗體若一,其過如是。
宗體異者,則二物孤調,宗非顯體之宗,體非宗家之體,宗非體,則邪倒無印,體非宗,則體狹不周,離法性外,別有諸法,宗體若異,其過如是。
今言不異而異,故有宗,不一而一,故有體也。
今錄此文以顯宗體之義,然而用不用皆可。
於中分三,初統論宗義,二正明經宗,三結歸因果。今初。
宗是修行要徑,會體樞機,而萬行之綱領也。提綱則眾目張,挈領則襟袖至。故體後應須辨宗。
此統論辨宗之意。
宗如門之樞,弩之機。門之開合則由樞,箭之發動由機。故云會實相體之樞機也。
四教皆論要徑、皆論樞機、皆論綱領。綱:喻四教之綱領,喻三忍之衣。
藏教以析空觀為修行要徑,會偏真體之樞機,乃藏教三乘萬行之綱領。若提此綱,則藏教八法眾目皆張;若挈此領,則藏教生法二忍衣襟袖自至。
通教以體空觀為修行要徑,會即真體之樞機,乃通教三乘萬行綱領。若提此綱,則通教八法眾目皆張;若挈此領,則通教生法二忍衣襟袖自至。
別教以次第三觀,會但中實相體,獨菩薩萬行,別教八法次第三忍衣襟袖自至。
圓教以一心三觀,會圓中實相體,唯如來萬行,亦名如來密因,圓教八法、無生法忍為衣。前三是權,後一是實,為實施權。故曰:四教之別,開權顯實,唯有一實。故云會實相體之樞機也。
此經以信願持名為修行之宗要。非信不足啟願,非願不足導行,非持名妙行不足滿所願而證所信。經中先陳依正以生信,次勸發願以導行,次示持名以徑登不退。
文分二段:初則正標三資,缺一不可。經中下,乃取證也。
統論三資,四教皆通。但所信所願所行,則藏教以偏真為信願行。通教以即真為信願行。別教但中為信願行。圓教以圓中為信願行。餘非不信,但不逗其機也。
此經獨以信願持名為宗之因,淨土為宗之果。舉因以攝果,故以信願持名為宗要。餘非不信,但不合時宜,又是豎出,圓教雖橫,但接上根。獨此經合時、合機,又是橫超、又是三根普攝。四教並詮,又是宗要中之宗要也。
信則信自,信他,信因,信果,信事,信理。願則厭離娑婆,欣求極樂。行則執持名號,一心不亂。
信自者,信我現前一念之心,本非肉團,亦非緣影;豎無初後,橫絕邊涯;終日隨緣,終日不變。十方虛空微塵國土,元我一念心中所現物。我雖昏迷倒惑,苟一念回心,決定得生自心本具極樂,更無疑慮。是名信自。
此六信中,有能有所,此信自者,正明一念能信之信心所,故曰信自,乃以心性為自,乃即他之自,即境之心,非緣影之妄想也,下五信,乃所信也,此信心所,亦全法界體,故曰豎窮橫遍。唯識論云,此信心所,自性澄清,性淨為性,以離過絕非,故曰澄清,豎無橫絕,故曰性淨也。
肉團者,腹內肉團心,此乃五臟之心臟,乃四大合成假心,第八識之相分,亦浮塵意根也。
緣影者,緣謂攀緣,指能緣見分,影謂所緣,指相分,八識皆有所緣,此正指第六意識所緣之相分,乃自識相變法塵之影像,故曰緣影。圓覺經云,「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。」,即前文在內在外等。楞嚴七處徵心,盡破此緣影妄想。眾生不達能緣、所緣義故,無始以來,總指所為能,故曰認賊為子,認影迷頭也,大佛頂經云,「阿難言,如來現今徵心所在,而我以心推窮尋逐,即能推者,我將為心,佛言咄,阿難,此非汝心,阿難白佛,此非我心,當名何等,佛告阿難,此是前塵虛妄相想,惑汝真性,由汝無始至於今生,認賊為子,失汝元常,故受輪轉。」當看文句,阿難雖曰「能推」,其實早落「所推」,以是所了知性故,又五塵落謝之影易知,唯靜守空影,最難破析。經云「縱滅見聞覺知,內守幽閒,猶為法塵分別影事,我非敕汝執為非心,但汝於心微細揣摩,若離前塵有分別性,即真汝心。」心性如鏡,能緣見分如鏡光,所緣相分如鏡影,而有像知影易明,無相之影最難曉,如鏡內有像之影易知,有像外還虛空之影,不可不知,此是眾生根本無明,不可草草也。
豎無初後,橫絕邊涯者,豎窮三際,橫遍十方也,法華經云,觀彼久遠,猶若今日,謂過去塵點劫前事,皆在現前一念之中,未來弟子成佛事,亦在現前一念之中,豈非豎窮,又迷人所謂非東非南非西非北方向,元只一念迷情所變,而悟人所謂正東正南正西正北方向,豈非一念悟情所變,可見一念橫遍十方。
終日隨緣,終日不變者,謂終日隨我法二執之緣,起惑、造業、受報,故有二種生死,不被二種生死所變,喻如冰水隨冷暖之緣,而溼性不改,虛空隨明闇之緣,而空性不變也,十方虛空微塵國土。
元我一念心中所現物者,正謂一念迷悟之情,所變東南西北方相,謂迷情現同居,悟情現方便、實報、寂光也,大佛頂經云「空生大覺中,如海一漚發,有漏微塵國,皆依空所生,漚滅空本無,況復諸三有」。又云「十方虛空,生汝心中,猶如片雲點太清裏。」。
昏迷倒惑者,昏謂無明,即我法二執,迷謂真中二迷,倒謂凡聖八倒,惑謂五住地惑,因我執故,迷於真諦,則有凡夫四倒,起見思二惑,因法執故,迷於中諦,則有聖人四倒,起塵沙、無明,由此故有二種生死也。
苟一念回心,決定得生自心本具極樂者,若約四教,觀行回心,難出同居穢土,今念佛回心,則橫超西方淨土,謂若執持名號,至事一心不亂,則一念我執心回,決定得生無我心中,本具方便、同居二種極樂,若至理一心不亂,則一念法執心回,決定得生無法心中,本具寂光、實報二種極樂。
如此判者,於理決定,於是無疑,是曰信自,初信自竟。
信他者,信釋迦如來決無誑語,彌陀世尊決無虛願,六方諸佛廣長舌決無二言。隨順諸佛真實教誨,決志求生,更無疑惑。是名信他。
信因者,深信散亂稱名,猶為成佛種子,況一心不亂,安得不生淨土。是名信因。
信果者,深信淨土,諸善聚會,皆從念佛三昧得生,如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亦如影必隨形,響必應聲,決無虛棄。是名信果。
信事者,深信只今現前一念不可盡故,依心所現十方世界亦不可盡。實有極樂國在十萬億土外,最極清淨莊嚴,不同莊生寓言。是名信事。
現前一念不可盡者,豎窮橫遍故。依心所現十方世界,亦不可盡者,若依一念我執心,則現同居世界。若依善心,則現善世界,謂三善道。若依惡心,則現惡世界,謂三惡道。此總喻迷人所見方相,亦豎窮橫遍,故不可盡也。若依一念法執心,則現方便世界,實報世界。法執有輕重,無明有厚薄,故方便分九人,實報有四十二人,所見不同。此總喻悟人所見方相,亦豎窮橫遍,故不可盡也。若依無執之心,則現寂光世界,亦無豎可窮無橫可遍,是名真豎窮橫遍也。故前文云:豎無初後,橫絕邊涯。喻如非迷非悟人,原無豎橫可辯別也。
實有極樂國,在十萬億土外者,謂上來所說四土,唯依心所現,心實有故,國土亦實有,故極樂實有四土,在十萬億土外也。最極清淨莊嚴者,四土圓融故。
莊生即莊子,姓莊名周。寓言者,即南華經。寓者,寄也、託也,即託彼說此之語。雖有是名,原無其事。如云:有人名混沌生而無七竅,人憐而鑿之,七竅有而混沌死矣。如此,則雖有是名,實無其人。佛說西方極樂世界,的確是有,故不同彼寓言也。信事竟。
信理者,深信十萬億土,實不出我今現前介爾一念心外,以吾現前一念心性實無外故。
此心性無外,亦是境性無外,心境無二性故。介爾者,生無生論云:念佛之心,至微至劣,故稱介爾。以吾下,明不出心外所以也。以此一念雖然微劣,乃法界全體,本自豎窮橫遍,實無有外,故曰不出也。初明心性無外竟。
又深信西方依正主伴,皆吾現前一念心中所現影。全事即理,全妄即真,全修即性,全他即自。我心遍故,佛心亦遍,一切眾生心性亦遍。譬如一室千燈,光光互遍,重重交攝,不相妨礙。是名信理。
文分二段(初正明具四法界,譬如下喻顯事事無礙),正明具四法界者,一念,即理法界。影,即事法界。全事即理等,即理事無礙法界。我心遍故等,乃事事無礙法界也。亦顯心、佛、眾生,三無差別也。
「依」謂依報,即四土莊嚴,「正」乃正報,即四土主伴。「主」即彌陀三身,「伴」乃人民等也。
影者,從喻得名,謂此一念心性,有四分,依正主伴乃相分,如鏡中之影;一念乃見分,如鏡光;心乃自證分,如鏡面,性乃證自證分,如鏡銅。四分唯是一心,故曰全事即理等也。全事即理者,全相分之事,即內三分之理,喻如全鏡影,即鏡銅也。全妄即真者,全見相二分之妄,即內二分之真。見、相二分,乃依他起性,依他如幻故,喻如鏡光、鏡影,即鏡面故。全修即性者,全三分之修德,即證自證分之性德,喻如鏡影、鏡光、鏡面,即鏡銅故,全他即自者,謂非唯我之相分,乃我心現,即佛菩薩等相分,亦我心現,謂共相識現也。共相識者,依報乃共中共,正報乃不共中共,故曰全他即自也。
我心遍故等者,謂我心王、心所,遍四土,佛心王、心所,亦遍四土,一切眾生心王、心所,亦遍四土,此約全境即心,故曰我心遍故等也,若約全心即境,則又曰我境遍故,佛境亦遍,一切眾生境、性亦遍,喻如餓鬼所見之火,即人見之水,亦即天人所見琉璃,故曰事事無礙也。
譬如一室千燈者,喻顯事事無礙也,一室喻依報相分,千燈喻正報相分,即佛身、我身、眾生身等光,喻不變隨緣之心,室中虛空,喻隨緣不變之性,光光戶遍,喻佛相分上,有所心所變相分,我相分上,又有眾生心所變相分,眾生相分上,又有佛心所變相分。佛相分乃寂光土,眾生相分,且指實報土及方便土,我相分,且指同居土,四土同在一處,故曰重重交攝,不相妨礙。又四土同在一處,故曰同居,四土皆為眾生建立,則又同一方便,四土皆是實行所感,則又同為時報,四土唯是一心,則又唯一寂光,故後文云,同居淨境,真俗圓融,不可限量,如此信者,方為信理,初釋六信竟。
如此信已,則娑婆即自心所感之穢,而自心穢,理應厭離。極樂即自心所感之淨,而自心淨,理應欣求。
此正明願之欣厭二門也。此二門有橫有豎,夫願者,四種宏誓也。四宏而依四諦而發,依苦諦則曰「眾生無邊誓願度」,依集諦則曰「煩腦無盡誓願斷」,依道諦則曰「法門無量誓願學」,依滅諦則曰「佛道無上誓願成」,前二誓乃厭離門,後二誓乃欣求門,四諦通四教,此則豎論。
今淨土橫論也,謂一厭離一切厭離,則娑婆四土圓捨;一欣求一切欣求,則極樂四土圓取;
圓捨則五住地惑不斷而斷,圓取則四教佛果不成而成,故後文云:圓見三身、圓證三不退等也。
如此信已者,依信啟願也。
既信國土皆依心現,則知娑婆四種穢土,乃依自己本無之穢心所感,謂見思穢、塵沙穢、無明穢,然而既是本無之穢,理當厭離,非出分外。
又知極樂四種淨土,乃依自己本有之淨心所感,謂增上善業感同居淨,即空觀智感方便淨,妙假觀智感實報淨,即中觀智感寂光淨,然而既是本有之淨,理當欣求,亦非出分外也。
初正明二門竟。
厭穢須捨至究竟,方無可捨。欣淨須取至究竟,方無可取。
文分二節,初正明,妙宗下引證。
夫取捨者乃道諦止觀之功,取其滅諦,捨其苦集二諦也。四教皆論取捨,而前三是權,置而不論,今約圓教須論六即,故云捨至究竟,取至究竟等也。
然究竟二字亦有二義,若論六即須至妙覺,修德畢功,性德圓顯,取捨情空故曰方無,此乃豎論。
若淨土門橫論者,但得往生淨土便名究竟,以娑婆之穢已究竟捨,淨土之淨便究竟取,以圓淨寂光,圓登妙覺故,故後文明願中云:以下凡眾生於念不退中超盡四十一因位也,此猶事論。若再理論者,豈止往生然,正當念佛時,一念相應一念究竟,念念相應念念究竟也。
故《妙宗》云:取捨若極,與不取捨亦非異轍。
妙宗引證者,妙宗鈔問云:「至理微妙,不垢不淨,無取無捨,今立垢淨,令人取捨,既乖妙理,即非上乘?」故答云:「取捨若極,與不取捨,亦非異轍。」此執別以難圓也,若約圓教,則一取一捨無非妙理也。
轍者車路也。正明竟
設不從事取捨,但尚不取不捨,即是執理廢事。既廢於事,理亦不圓。若達全事即理,則取亦即理,捨亦即理。一取一捨,無非法界。故次信而明願也。
世有一類修行人,雖亦念佛而不發願求生,多是執偏理者也;卻不知尚理已是取理,不願求生已是捨事,取捨宛然,何謂不取捨也?
若達事事無礙,信手拈出無非是事,全體是理,故曰取亦即理,捨亦即理,一取一捨,無非事事無礙法界,故次信事事無礙法界,而明取捨之願也。
二釋二門竟。
言執持名號一心不亂者,名以召德,德不可思議,故名號亦不可思議。名號功德不可思議,故使散稱為佛種,執持登不退也。
名以召德者,名謂假名,德乃實德。召者,以名相呼也。德不可思議者,謂阿彌陀佛功德,原不可以心思,不可言議也。實德既不可思議,故佛之假名,亦不可思議,心性不可思議,故使散稱為成佛種子,若能執持一心不亂,定登不退之位也。
初正明行妙竟。
然諸經示淨土行,萬別千差。如觀像、觀想、禮拜供養、五悔六念等,
觀像,即般舟三昧經;觀想即十六關經;禮拜、供養、五悔,即普賢行願品。
十大願王,謂一者,禮敬諸佛,二者,稱讚如來,三者,廣修供養,四者,懺悔業障,五者,隨喜功德,六者,請轉法輪,七者,請佛住世,八者,常隨佛學,九者,恆順眾生,十者,普皆回向。
六念者,一者,念佛,慈悲導師,二者念法,三世佛母,三者念僧,人天福田,四者念天,長壽安樂,五者念戒,清淨身心,六者念施,普濟貧窮。
一一行成,皆生淨土。
十六觀經云:「有三種眾生,當得往生,一者慈心不殺,據諸戒行,二者,讀誦大乘方等經典,三者修行六念,回向發願,具此功德,乃至七日,即得往生。」
然此諸行,全在回向發願求生,但得求生,即是念佛也,此諸法門,收機不廣,下手不易,故劣於持名,然執持名號者,亦不可缺此諸行也,初示諸行劣竟。
唯持名一法,收機最廣,下手最易。故釋迦慈尊,無問自說,特向大智舍利弗拈出,
執持名號,有三種妙,收機廣,下手易,乃事妙;第一方便等三句,乃理妙;又能圓收諸行,乃至三觀、十乘、七科道品,無量法門,乃為圓妙;具此三妙,獨為勝妙也。
可謂方便中第一方便,了義中無上了義,圓頓中最極圓頓。故云:清珠投于濁水,濁水不得不清;佛號投於亂心,亂心不得不佛也。
第一方便者,以念念即佛故,不落三乘諸行;
無上了義者,以念念即佛故,了義,謂顯了第一義諦,佛即無上第一義諦;
最極圓頓者,以念念即佛故,不落漸次。
清珠者,水清珠也,此珠有清水之功,故喻佛號有成佛之功也。
三釋妙行竟,第二正明經宗竟。
信願持名,以為一乘真因。四種淨土,以為一乘妙果。舉因則果必隨之,故以信願持名為經正宗。其四種淨土之相,詳在《妙宗鈔》,及《梵網玄義》,茲不具述。俟後釋依正文中,當略示耳。
法華玄義,以一乘因果為宗,故此結歸因果也。
大科第三明宗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