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宗分→2.特勸眾生應求往生已發願→2.特勸淨土殊勝→2.釋一處→1初詳示此土粗略

俱會一處,猶言凡聖同居。尋常由實聖過去有漏業,權聖大慈悲願,故凡夫得與聖人同居。至實聖灰身,權聖機盡,便升沈碩異,苦樂懸殊。乃暫同,非究竟同也。又天壤之間,見聞者少。幸獲見聞,親近步趨者少。

文二。初通次別。通則通釋同居。別則別明天上人間。俱會一處者。如言凡聖同居也。尋常者。謂佛前佛後。簡非佛世也。實聖者。同居土中。凡則唯一。聖則有二。一實一權。實者。乃實證聖人。即現證初二三果者。過去有漏業者。見惑雖斷。思惑未盡也。權聖。即上三土及他方示現來者。實聖由業。權聖由願。故凡夫得與聖人同居。至於實業盡情空。灰身泯智。權聖機盡願滿。感應道息。便升沈大異。苦樂天殊。乃暫時之同居。非如極樂之究竟同居也。又天壤下。別明天上人間。天。謂五不還天。壤。謂人間有聖道場。即天台五臺等。楞嚴經云。此不還天。彼諸天王。獨有欽聞。不能知見。如今世間曠野深山。聖道場地。皆阿羅漢所住持故。世間麤人。所不能見。幸而獲見。久久親近者少。如寒山拾得等。幸而獲聞。遠遠步趨者亦不多也。

又佛世聖人縱多,如珍如瑞,不能遍滿國土,如眾星微塵。又居雖同,而所作所辦,則迥不同。

前尋常。明其麤。此舉佛世。又顯其劣。佛在世。菩薩等亦現於世間。然而亦如珍實之不多。亦如祥瑞之無常。不能如極樂之遍滿國土。常如眾星之普天。多如微塵之 地也。又居雖同居。所作所辦不同。又不如極樂作辦皆同。是則但有同居之假名。而無同居之實義。故曰粗劣也。
戊二點示彼土勝超